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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南警察学院基础课部工作职责

发表时间: 2012-06-07 12:00

基础课部是学院公共基础课程的教学、科研管理的基层组织,在学院院长和主管教学、科研工作的副院长领导下,全面负责本部的教学和科研工作,其具体工作职责如下:

一、根据学院发展规划和年度教学工作要点,制定本部教学、科研、课程、师资等中长期建设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;

二、负责本部教职工的管理工作,制订人员编制计划,负责人员的使用、考核、教育、培训、晋升、奖励等,明确其工作职责,严格其工作纪律,培养团队精神,提高工作效率;

三、负责语文、英语、数学、物理、心理学、逻辑学等公共基础课程的教学任务的安排与组织;

四、负责对本部教师授课计划、教案、课堂教学、作业批阅、课程考核、实验实习等各教学环节的督促、检查;

五、负责本部公共基础课程教学大纲的编写与修订;

六、负责抓好本部的课程建设、师资队伍建设、教材建设等教学建设工作;

七、按照教务处、实验中心的要求,协助做好公共基础课程的实验实训教学任务,协助做好实习实训基地的建设;

八、负责本部教学秩序的维护和教学质量的监控,抓好教师的教风建设;

九、负责本部教学经费管理工作,负责本部教师承担课程的课酬核算、发放等工作

十、负责抓好本部所属课程的各级各类教学竞赛活动;

十一、负责本部的教学研究与科研工作;

十二、负责组织本部教师的政治学习、业务学习和教研活动,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,负责本部门的年度考核工作,接受有关综合职能部门的业务考核与评估工作;

十三、负责本系部的资料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;

十四、完成学院和教务处、教学评估处、科研管理处交办的其他教学、科研业务工作。